铜陵市关于调整中型厢式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在我市范围内中型厢式货车限行措施进行如下调整:在铜陵市范围内(含一县三区),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参照轻型及以下货车(蓝牌)进行管理,除周一至周五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期(上午7时至8时30分,下午17时至18时30分)禁止通行外,其余时间均可在全市范围通行。
周一至周五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期(上午7时至8时30分,下午17时至18时30分)内确需通行的,可以在交管“12123”系统申报货车临时通行码,经报备批准后,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本通告自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
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3月14日 你一定要站在自己所热爱的世界里,闪闪发光。 半山腰有什么好看的,我们山顶见。 没有翻不过的山,没有跨不过的海,只有摧不毁的意志。 做事果敢且有温度,为人柔软而有原则。 躲起来的星星也在努力发光,你也要努力加油。 你要一直努力,因为有一天你也是别人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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