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论坛 发表于 2024-3-19 08:57:05

“两高”发文明确签订“阴阳合同”系逃税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8日发布,该司法解释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的手段明确列举。
司法解释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欺骗、隐瞒手段”。
最高法刑四庭庭长滕伟表示,近年来文娱领域发生几起以“阴阳合同”逃税案件,影响极坏。
司法解释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的依据。
来源:安庆晚报

我的爱在春天 发表于 2024-3-19 13:37:59

没意思

武威 发表于 2024-3-19 15:58:21

难熬的日子总会过去,不信你回头看看,你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熬过了很多苦难,很棒吧。

mic695 发表于 2024-3-19 21:39:38

别气馁呀,你的好运正在披荆斩棘得向你跑过来哦。

yilushangyouni 发表于 2024-3-20 05:31:26

你此刻所经历的磨难,未来都会成为你的下酒菜。

aDEiBilK 发表于 2024-3-22 20:36:42

如果要一辈子都缩在阴影里,我宁愿去试着享受那刺眼的阳光。

lin878342 发表于 2024-3-23 05:18:19

愿你的生活常温暖,日子总是温柔又闪光。

韦杜丘先 发表于 2024-3-23 11:39:16

躲起来的星星也在努力发光,你也要努力加油。

娱厦 发表于 2024-3-24 00:21:22

每件事到最后一定会变成一件好事,如果不是,说明还没到最后。

猪仔BEN 发表于 2024-3-24 22:25:47

难熬的日子总会过去,不信你回头看看,你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熬过了很多苦难,很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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