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人!烈山区法律援助律师团招募公告
为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切实为辖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烈山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律师事务所重新招募“烈山区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招募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热爱法律援助工作,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自觉遵守《律师法》、《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及律师执业规范等法律法规,未受到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党纪处分等,无不良习惯。
3.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敬业勤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无收费现象、无群众投诉。
4.能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接待、法律宣传、法治讲座、案件承办等工作,熟练使用安徽省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遵守法律援助办案规则,承办援助案件质量符合省、市刑事和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案件质量达到良好或优秀等次。
02、招募计划
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招募50名法律援助律师(性别不限)。
03、招募时间
自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04、工作职责
1.提供法律服务活动。根据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除在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值班外,全年参与现场咨询、工作站值班、法治讲座、法律帮助以及参加各类宣传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建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知晓率和覆盖率。
2.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按照市法律援助案件指引承办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积极为受援人提供诉讼代理辩护,每年至少承办3件以上,并做到亲自阅卷、亲自调查取证、亲自会见当事人、亲自参加庭审活动,认真撰写相关文书和办案小结,按照目录整理卷宗。
3.接受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委托。积极参与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同行评估等活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4.参与烈山区法律援助工作会议、重大疑难案件专题研讨、业务培训等活动。
5.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法律援助案例。
6.加强法律援助业务指导。协助培养法律援助骨干力量,加强对年轻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指导、传授办案经验、诉讼技巧等,帮助审查代理辩护意见、提出参考意见等。
05、相关事项
1.报名方法:律师可登录烈山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地方部门平台链接-区司法局专栏或关注烈山法治微信平台,查看并下载填写《烈山区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直接黏贴报名表贴照片处),由所在律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2.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案件类型、律师业务特长和受援人意愿等择优指派案件。区法律援助中心优先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承办辖区法律援助案件及参加法律援助窗口、工作站的值班工作。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收取当事人费用或者案件办结后不按规定提交结案卷宗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区法律援助中心应停止指派并登记在案,取消其律师团成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市律师协会或市局公律科处理。
3.对敬业勤奋、遵规守纪、服务热情,案件质量较高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团成员,优先给与表彰奖励和大力宣传,律师办案补贴及值班补贴标准按照《淮北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区司法局将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烈山区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对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评查为优秀卷宗或入选司法部、省司法厅优秀案例库的法律援助案件,将对承办律师进行表彰、宣传和奖励,充分展示烈山区法律援助律师业务水平和法律援助工作成效。
联系人:朱培、李婷
联系电话:4085548
烈山区法律援助律师团报名表在网址内下载:https://www.lieshan.gov.cn/zwgk/grassroots/content/64419586
烈山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8日
来源:烈山法治 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所以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努力。 所有的道别里,我最喜欢“明天见”。 所有的道别里,我最喜欢“明天见”。 人向前走,苦才会退后。 做一个明媚的女子,不倾国,不倾城,却倾其所有去坚强。 睡觉睡觉 生活中值得高兴的事情太多,别把目光都盯在那些让你不愉快的事情上。 生活中值得高兴的事情太多,别把目光都盯在那些让你不愉快的事情上。 愿你能成为自己的英雄,不惧离别不怕孤独。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