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住房公积金政策,今起有大调整!
蚌埠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九大调整为进一步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安居保障作用,助力我市人才战略,更好满足缴存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青年人群体的住房需求,服务缴存职工,根据国家、省市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蚌埠市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进行多项调整。
一、恢复重大疾病提取业务
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缓解家庭困难。
二、简化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职工在我市以外购买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再要求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购房地户籍或社保证明材料。
三、放宽购房提取范围
职工购买住房的,夫妻双方及产权共有人可在购房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包括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计算;职工购买住房资金不足的,允许其父母、子女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相互支持购房。(暂定执行一年,当个贷率高于 90%时将暂停此项业务)。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四、放宽还贷提取时间限制
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12 个月 );超过 1 年未提取的,按实际月数提取。贷款结清的,应自结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偿还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五、放宽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条件
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贷款缴存条件调整为申请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支持青年人购房需求
对我市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青年人(35 周岁以下),可将申贷时点一年(12 个月)内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可贷款额度。
我市新就业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0 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 60 万元。
七、取消提前还款限制
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每年提前还款次数不得超过 1 次,累计提前还款次数不得超过 3 次的限制,贷款职工可根据个人偿还能力自由选择提前偿还贷款时间,每次提前还款不低于 1 万元。
八、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不影响可贷额度计算。
九、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50%调整为 60%。
上述政策调整,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由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支持徽网论坛! 做一个明媚的女子,不倾国,不倾城,却倾其所有去坚强。 支持! 花不一定是为了花店而开,我一定是为你而来。 有人风雨夜行,有人梦里点灯。哪怕前方泥泞不堪,也愿你风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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