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这3名造谣者被处罚!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枞阳公安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近日,连续查处3起网络违法案件,现公布如下:案例一
近日,辖区居民刘某浏览抖音时发现某博主发布的校园暴力视频,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度,刘某将该视频进行转发并配文称某地“民办学校有小孩遭受校园暴力致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该视频内容均为虚构,枞阳公安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近日,辖区居民孙某浏览抖音时发现一段“人贩子被狼狗咬伤”视频,在未确定内容真实性情况下,转发该视频并号召网民进行讨论,引起较高关注度。经核实,该视频内容系谣言,枞阳公安依法对孙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近日,辖区居民杨某为制造噱头,通过微信群发布谣言信息“校园老师杀害学生移植器官”等相关内容,引起网民恐慌。经核实,该言论系杨某轻信他人谣传,为博取群内关注进行造谣,枞阳公安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居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对炮制、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枞阳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 源 / 枞阳县公安局 生活中值得高兴的事情太多,别把目光都盯在那些让你不愉快的事情上。 如果要一辈子都缩在阴影里,我宁愿去试着享受那刺眼的阳光。 留着你心里的那道光吧,未来要有人靠它穿过黑暗呢。 人不是因为没有信念而失败,而是因为不能把信念化成行动,并坚持到底。 生活再平凡,也是限量版,请善待自己。 生活再平凡,也是限量版,请善待自己。 没意思 不一定每天都很好,但每天都会有些小美好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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