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论坛 发表于 2024-4-9 10:28:33

蚌埠经开区公告!举报属实有奖

蚌埠经济开发区关于有奖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中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邪教组织制造的各类危害和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和震慑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有奖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有奖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范围
(一)举报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举报涉邪教人员现行传播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线索;
(三)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线索;
(四)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的线索;
(五)举报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线索;
(六)举报线下制作、邮寄、传播邪教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线索;
(七)举报其他与邪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举报认定和不予奖励的情形
(一)匿名举报、举报不实或者举报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查实的,不予奖励。
(二)一人多处举报经核查只认定一处给予奖励。
(三)多人举报相同内容,经核查后,认定奖励首位举报人员(以受理单位登记时间为准)。
(四)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举报前投案自首的,不予奖励。
(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侦查、审查、审判过程中先于举报人发现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的,不予奖励。
(六)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被查处的,不予奖励。
法律责任
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长淮派出所 0552-3161351蚌埠市公安局经开分局 0552-3714110
(二)口头举报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或属地派出所进行口头举报。
中共蚌埠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平安经开建设领导小组
蚌埠市公安局经开分局
2024年4月8日

祝尔 发表于 2024-4-9 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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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越松 发表于 2024-4-11 06:05:43

不管昨夜遇见了怎样的泣不成声,早晨起来这个城市依旧车水马龙。

heemrjqi 发表于 2024-4-12 04:08:58

没有翻不过的山,没有跨不过的海,只有摧不毁的意志。

rockk 发表于 2024-4-12 07:59:29

愿你能成为自己的英雄,不惧离别不怕孤独。

用户理不平 发表于 2024-4-15 14:52:23

有人风雨夜行,有人梦里点灯。哪怕前方泥泞不堪,也愿你风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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