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自来水厂最新通告!
近期,蒙城县市政消防栓时常发生擅自开启取水及人为损坏等现象,不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而且造成城区水压严重下降和水资源的浪费。为加强市政消防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蒙城县城乡消防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1)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2)公共消防栓实行专管专用制度,除训练演练、灭火救援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操作城市供水公用供水阀门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市政设施取水。
(3)任何单位与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消防供水设施,严禁擅自拆迁、埋压、圈占、停用或损毁,不得将其挪作它用。
(4)私自启用消防栓取水的,视为盗用公共供水行为
(5)因绿化、市容环卫、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或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栓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办理自来水使用手续,取得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后,方可使用,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蒙城县城乡消防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未办理临时使用手续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的,应当向供水企业补缴5倍以上10倍以下的供水水费。
(7)市政、园林、环卫等公共事业用水须在指定的专用取水栓取水,并计量交费。
保护消防设施,人人有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保护城市公共消防栓的义务。如发现城市公共消防栓损坏、漏水,请及时拨打供水服务热线0558-7615222报修;对擅自开启及损坏城市公共消防栓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检举,举报电话0558-7615222。
特此通告!
综合发布:蒙城广播电视台(蒙城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蒙城县自来水厂 我在人间贩卖黄昏,只为收集世间温柔去见你。 挺好的! 花不一定是为了花店而开,我一定是为你而来。 你要一直努力,因为有一天你也是别人的梦想。 如果要一辈子都缩在阴影里,我宁愿去试着享受那刺眼的阳光。 生活中值得高兴的事情太多,别把目光都盯在那些让你不愉快的事情上。 半山腰有什么好看的,我们山顶见。 只要路是对的,就不要害怕它是短暂还是遥远,因为你终究会到达。 生活是灯,工作是油,若要灯亮,就得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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