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城市论坛 发表于 2022-5-11 23:55:07

宣城市参保人师某某违规报销案

2021年10月,宁国市医保局在开展外伤调查工作时发现,参保人师某某于2021年4月在宁国城区五里铺做工时受伤,分别于当年4月和7月两次填写外伤调查登记表,在首次外伤病例调查未准予报销的情况下(有第三方责任),于2021年8月以在家不慎摔伤为由进行外伤调查登记并使用医保基金报销,涉及医保基金支出299.41元。

宁国市医保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参保人师某某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9.41元予以追缴;对参保人师某某给予行政罚款598.82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宣城市参保人师某某违规报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