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起,郎溪县启用20处电子警察设备!
为确保郎溪县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于2024年6月25日0时起启用20处新增电子警察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启用时间:
2024年6月25日0时(24小时抓拍)
二、启用设备地点:
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12处)
1.宣城市郎溪县经都七路与经都十六路交叉口
2. 宣城市郎溪县G235与永茂大道交叉口
3. 宣城市郎溪县G235与经都十八路交叉口
4. 宣城市郎溪县G235与经都七路交叉口
5. 宣城市郎溪县经都三路与经都十六路交叉口
6. 宣城市郎溪县经都十八路与经都三路交叉路口
7. 宣城市郎溪县G235与立宇大道交叉路
8. 宣城市郎溪县经都五路与经都十六路交叉口
9. 宣城市郎溪县经都五路与经都七路交叉口
10. 宣城市郎溪县经都五路与经都十四路交叉口
11. 宣城市郎溪县创业路与立宇大道交叉口
12. 宣城市郎溪县长乐东路与X035线交叉口
货车禁行抓拍自动记录设备(1处)
1.宣城市郎溪县S202省道与涛合路交叉口
“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7处)
1.宣城市郎溪县茅岭路与郎川大道路口至伍原路路段
2.宣城市郎溪县亭子山路与郎川大道路口至钟桥河路路段
3.宣城市郎溪县钟桥河路与亭子山路路口至凤居路路段
4.宣城市郎溪县胥河路与大岩路路口至涛峰路路段
5.宣城市郎溪县伍原路与大岩路路口至涛峰路路段
6.宣城市郎溪县郎川大道与大岩路交叉口7.宣城市郎溪县碧河路与宁芜路路口至大岩路路段三、采集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5.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6.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6月18日
来源: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你一定要站在自己所热爱的世界里,闪闪发光。 谁不是一边燃一边丧,一边拼命一边又不想活了,但是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难熬的日子总会过去,不信你回头看看,你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熬过了很多苦难,很棒吧。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所有将来,皆为可盼。 生活再平凡,也是限量版,请善待自己。 难熬的日子总会过去,不信你回头看看,你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熬过了很多苦难,很棒吧。 没意思 留着你心里的那道光吧,未来要有人靠它穿过黑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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