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关于优化农场路货运车辆限制通行及通行政策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农场路道路通行条件及居民的生活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99号)要求,现对萧县农场路货车限制通行区域及通行政策有关事项通报如下:一、限制通行区域
农场路全路段
二、通行政策
1.农场路全路段限制通行,6:00至22:30禁止中、重型货车(黄牌)、挂车通行。除城市工程运输车(含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它用于城市货物配送的中、重型货车、挂车在22:30至次日6:00可以在农场路通行,无需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
2.轻型及以下货车(含蓝牌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等、不分吨位)全天24小时可以在农场路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含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参照轻型货车管理。
3.因小区居民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时段进入通行区域的中、重型货车、挂车,需申请货车通行(码)证后,方可通行。
4.城市工程运输车(含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如需在农场路通行的,全天24小时均需办理通行证。
三、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电子警察抓拍地点(2处)
1.311国道与农场路交叉口;
2.萧国大道与农场路交叉口。
四、货运车辆通行(码)证办理
1.城市配送货车(具体范围见上文所列)通行(码)证办理:个人名义下车辆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菜单申请办理。企业名下车辆可通过企业用户,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ab122.gov.cn)”申请办理;驾驶人也可以在交管“12123”APP绑定对应车辆后通过APP申请(驾驶人绑定车辆须与企业备案的人员车辆信息一致)。
2.城市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码)证办理:仍按照原办理途经申请办理。
五、其它规定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通行政策按照政府应急预案执行。
六、货运车辆限制通行启用时间
2024年7月15日
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7月4日 我不懂什么年少轻狂,我只知道胜者为王。 最好的人生,不是一马平川没有障碍,而是跨过或者绕过路障继续向前。 支持! 成功其实很简单,就是当你坚持不住的时候,再坚持一下。 走了那么远路,发现家才是最温暖的。见了那么多人,发现母亲的笑容才是最美丽的。 忠于你的梦想,别管它发不发光。 怎么啥都发 留着你心里的那道光吧,未来要有人靠它穿过黑暗呢。 生活是灯,工作是油,若要灯亮,就得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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