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关于催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通知
淮北市友诚房地产有限公司、淮北市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图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华圣房产有限公司、淮北市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相山区节能住宅公司:因你单位建设项目未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也无法补建防空地下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单位应当向淮北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具体如下:1.淮北市友诚房地产有限公司,东湖商贸城4期项目,应当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420.189万元;
2. 淮北市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友谊花园6号楼项目,应当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7.70808万元。
3. 淮北市图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榴园路1栋住宅楼项目,应当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3.12803万元。
4. 淮北市华圣房产有限公司,淮北市永光巷住宅楼(红叶小区)项目,应当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0.05万元。
5. 淮北市华圣房产有限公司,五小南住宅楼项目,应当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4.75万元。
6. 淮北市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康路3-2(惠黎路222号2 栋)项目,应当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8.05754万元。
7. 淮北市相山区节能住宅公司,榴园路住宅组团A、B、C 组团和商铺项目,应当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99.4772万元。
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上述单位收到本通知后10日内,将应缴纳的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缴至淮北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人防专户(户名:淮北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淮北相城支行,账号:34001645408053001560;户名:淮北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工商银行淮北牡丹支行,账号:1305016129024969538;请在用途栏中注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你单位对本催缴通知如有异议,可到淮北市行政服务中心防空防震办窗口陈述和申辩,逾期我办将依法下达收缴决定书。
淮北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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