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 发表于 2022-9-26 19:34:22

关于开展濉溪县企业对公账户反诈“白名单”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关于“放管服”改革和落实“为民为企为项目”工作措施的部署要求,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防止市内企业因涉电诈案件导致对公账户被全额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濉溪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对公账户反诈“白名单”梳理上报工作。
一、申报企业范围:在我县登记注册且信用良好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对申报“白名单”企业保护性措施: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对公账户一旦涉案,其账户资金不会被全额冻结,不会影响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运转。
三、“白名单”企业反诈义务:申报单位需明确承诺,一旦本企业、单位对公账户涉案,先行将涉案资金赔付受骗群众。被列入“白名单”账户的企业、单位3次以上涉电诈案件或未执行先行赔付措施的,市联席办将按程序取消其“白名单”资格。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与濉溪县反诈中心联系并提交书面申请。
联系方式: 濉溪县反诈中心 0561-6080882
濉溪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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