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界首市临时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通告(2022年第14号)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界首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6日6时起,界首解除临时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活生产秩序,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有序恢复交通秩序
公共交通恢复运行,各类车辆正常通行。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严格落实车辆、场站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乘车人员须扫验“场所码”,倡导使用无接触式支付方式。
二、有序复工复产复市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建设工地、重点企业等落实闭环管理,实行“一企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店、洗浴场所、理发店等经营场所,室外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健身房、游泳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有序恢复经营,严格落实扫验“场所码”、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KTV、歌舞厅、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戏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空间密闭休闲娱乐场所暂不开放;各类宗教场所继续实行“双暂停”;养老院、精神病院、监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三、有序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有序返校(园)复学,严格校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中职学校、寄宿制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共同研究制定防控措施。所有学校内各类人员严格执行以班级为单位每日20%核酸检测要求。培训机构10月14日后有序开放。
四、有序做好核酸筛查
严格落实医护人员、师生员工、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周期性核酸检测工作。对未按要求检测的,将进行弹窗提醒、赋码管理,如造成疫情传播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继续实行小区分类管理
充分发挥社区(村)防控作用,加强小区(自然庄)出入口管理,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外来人员扫验“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继续强化外防输入工作
加强远端防控,坚持关口前移。倡导近期非必要不来界、非必要不离界,确需来界的,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高速出口等严格落实扫验“场所码”、查看行程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继续为来(返)界人员免费提供“落地检”;跨市跨省流动人员严格落实“3天2检”(抵界时进行1次“落地检”,3天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对疫情外溢严重地区来(返)界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旅客乘坐高铁、列车、跨市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市跨省货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扫验“场所码”。
七、继续强化监测预警作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流行病学问诊制度,发现发热等症状患者,规范转至发热门诊,严格落实一线医护人员闭环管理。各类药店要严格落实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继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报备、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等工作。
八、继续强化聚集性活动管控
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近期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执行“严格报备审批、严格闭环管理、严格控制规模、严格台账管理、严格四方责任”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禁邀请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所有参与人员均需扫验“场所码”、查看行程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九、全面压实“四方责任”
从严从紧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压实街道(乡镇)、社区(村)责任,细化管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举措,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通告、决定等防控措施,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对在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不遵守规定、未按要求落实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十、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广大居民要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扫验“场所码”,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
解除临时管控措施,不等于放松疫情防控要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全市上下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从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共同守好美好家园,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界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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