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名省外途经霍山县人员核酸检测阳性情况的通报
2022年11月16日23时,我县疾控中心接山东省菏泽市协查函:11月16日菏泽市鄄城高速服务区“落地检”混检结果出现异常,其中张某某途经霍山县境内。接报后,我县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其就地管控,全面开展流调排查、采样检测、场地消杀等防疫措施。张某某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六安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已转霍山县定点医院隔离医学管理。经流调显示,该人员在我县全程闭环未下车,无社会面活动。县疾控中心已向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近7日所经停活动区域的归属地发送轨迹函,对张某某驾驶的货车环境进行了环境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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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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