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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宜秀区人民法院一审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文娟涉嫌贪污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文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文娟在担任安庆市宜秀区残联出纳期间,利用受委托经手、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便利,采取篡改支付凭证等手段,非法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462161.1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综合被告人具有坦白、退缴部分赃款等量刑情节,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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