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安徽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890|回复: 0

关于高河镇某居民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的情况通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2-3 01:46: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站内容均来自网络,本站只提供信息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在全县上下严防疫情输入,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仍有个别居民法律意识不强,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严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近日一起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落实个人防疫责任的行为通报如下:

2022年11月17日,何某俊、何某剑同车从河北省保定市返回高河镇,11月21日,何某俊核酸筛查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日前,何某俊、何某剑两人因未主动向社区报备,未落实核酸“落地检”等健康管理措施,且多次参加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怀宁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两人予以受案调查,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怀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免责声明
1. 本论坛所提供的信息均来自网络,本网站只提供平台服务,所有账号发表的言论与本网站无关。
2. 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事先获得该帖子作者和本人的同意。
3. 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但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本网站将及时删除相关内容。
懒得打字嘛,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右侧内容,后台自定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