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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邻里因一堵墙闹上法庭,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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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4 18:2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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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展现了中华民族邻里和睦谦让的传统美德,时至今日,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意义仍然十分重要。近日,寿县法院安丰法庭及时妥善处理了一起因围墙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化解了多年的邻里矛盾。
原被告系邻居关系,被告王某饲养的家禽经常跑到原告李某门前的菜园里吃菜。原告无奈只能在面前砌起墙头以阻挡被告家家禽的攻击。在砌墙头时,被告以墙头占了公共道路为由阻止瓦工施工,且多次到原告家破口大骂。后经村委会调解原告自愿将墙头推倒又往里退了80公分,双方并且就此达成了协议。但被告方在签订协议后又反悔,在原告方按照协议内容砌墙时,被告方将原告方砌好的墙头再次推倒,且阻止瓦工继续施工。遂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将原告围墙恢复至原状并赔礼道歉。被告辩称原告新砌的围墙导致自家通行困难,大型农用设备及家用车辆无法通行,遂一气之下将原告新砌的围墙推倒一部分。

案件受理后,经过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承办法官了解到两家系多年邻居,平时小矛盾不断,思想上早有隔阂,原告家新建围墙导致被告出行受阻是两个家庭之间矛盾爆发的导火索。承办法官经过现场勘验,掌握原告新建围墙导致被告出行受阻是事实。
为消除双方思想上的隔阂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拉进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诉争地,就地化解纠纷,积极和当事人沟通,宣讲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以及侵权责任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劝解并帮助分析双方作为邻居闹矛盾的弊端,使当事人的怨气慢慢平息。
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表示愿意将围墙拆出三米供被告及车辆通行,至此困扰两家人多年的邻里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蔡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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