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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安局关于对李俊明涉嫌诈骗案报案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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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3 10:42: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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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正在侦办李俊明涉嫌诈骗案,现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俊明(男,居民身份证号:341281196810288399,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大王行政村李楼64户)已被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鉴于部分参与受害者尚未报案,为最大限度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请与李俊明相关受害者尽快到我局刑警大队登记报案。

一、报案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亳州市谯城区保障性住房限价住房合同书”等其它能够证明购买限价房的合同书及相关资料。
(三)现金收条原件及复印件。
(四)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
(五)其它有关李俊明违法犯罪的证据原件和复印件。
(注:复印件一律用A4纸)

二、报案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26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逾期未报案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

三、报案登记地点及联系人

报案登记地点: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刑警大队(谯城区光明西路兴华医院西)
联系人:蒋警官 17756766891;田警官 18005671567。
请广大受害者相互转告,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特此公告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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