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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首例!新冠感染患者享受门诊医保报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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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4 10:13: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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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日,涡阳县参保居民任女士在涡阳县青町镇卫生院门诊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感染”)治疗,发生符合基本医保费用188元,报销131.6元,标志着我市首例新冠感染患者享受门诊医保报销新政策。

按照省医保局工作部署,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统一新冠感染门诊保障待遇,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规范结算门诊费用,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医保结算自动判断待遇算法,实现联网即时结算报销;对异地就诊、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和网络故障不能即时结算等情形,可持相关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加强政策落地实施,及时回应参保群众诉求,全面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来源:亳州医保、药都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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