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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处置一起"义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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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5 15:35: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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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下午五点,汇口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看到一则消息称“为积极响应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千人回乡送健康活动’,由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专家组成的义诊团队,3月11日(周六)下午走进宿松县汇口镇曹湖村,开展‘情系家乡·活水报恩’为主题的义诊活动。” 
遂该院院长立即上报县卫生监督所,监督所迅速反应,经执法人员核实,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此次义诊活动未在宿松县卫健委进行备案。根据《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要求“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义诊活动的备案、审查、监督和管理。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需跨县(区)、市(地、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义诊时,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分别向其所在地和义诊所在地相应的县(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因此,本次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义诊活动涉嫌非法行医。
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地病办主任张国祥迅速联系属地乡镇负责人,表明此次活动涉嫌违法行为及产生的严重后果,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迅速通知曹湖村叫停了此次义诊活动。但3月11日上午,该义诊团队又将活动地点改设在汇口镇同马社区举行,汇口镇中心卫生院和镇政府得知情况后,一方面迅速进入现场劝阻,另一方面告知县卫生监督所,当该义诊团队得知监督所执法人员即将到达现场进行查处时,迅速撤离现场。至此,此起涉嫌非法义诊活动得到有效处置。
通过义诊等方式转化患者,进行医院品牌的裂变式传播与推广,是不少医疗机构营销宣传的手段。为此,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接受义诊服务前应先进行甄别,凡是涉及“保证治愈”等夸大宣传或诱导就医等行为,皆不可轻信。
来源:宿松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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