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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致全县广大电动三轮、四轮车车主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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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大电动三轮、四轮车车主朋友们:
大家好!为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规范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县从即日起全面开展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此,太和县公安局向全县广大电动三轮、四轮车车主郑重倡议、温馨提醒:
一、认清车辆属性,杜绝非标车辆上路!
目前市面上部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无法办理注册登记、上牌参保手续,属于禁止上路的非标车辆,严禁上道路行驶。合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电动三轮车需取得 D 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低速电动四轮车需取得对应汽车类驾驶证。请广大群众购车时提前核查车辆合规资质,坚决不购买、不驾乘、不转让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
二、严守通行规则,规范安全驾驶行为
所有合规上路的电动三轮、四轮车,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文明守法的驾驶习惯。驾驶车辆时坚决做到:不抢占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超速行驶、不随意变道;严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驾乘电动三轮、四轮车务必做好安全防护,驾乘三轮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四轮车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坚决杜绝私自加装雨棚、遮阳伞、加高护栏、改装灯光、提速装置等非法改装行为,非法改装车辆稳定性、制动性大幅下降,极易引发侧翻、失控等事故,一经发现将依法责令拆除并处罚。
三、主动配合整治,共建平安文明交通
即日起至2026年7月底,全县启动宣传预热,营造浓厚行动氛围。8月1日起,在加强宣传劝导同时开展查处。公安交管、城管、市监、交通等部门将联动执法,重点严查非标车辆上路、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一车载多人)、闯红灯、逆行、非法改装等突出违法行为,对违法车辆依法采取劝返、查处、暂扣、处罚等措施。整治工作的初衷是守护群众生命安全、保障道路通行秩序,绝非限制群众出行。希望广大车主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改掉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同时,也希望大家主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劝导家人、亲友遵守交通规则,远离非标车辆、杜绝违法驾驶,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电动二轮、三轮车上牌须知请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1. 车主身份证原件(代办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交管12123电子委托或手写委托书)。 
2.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品牌型号必须能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查到,查不到的无法上牌入户。 
4. 购买好交强险。
5. 电动三轮车需要到过磅点称重,过磅单上车牌号栏需填写车架号后5位(电动二轮车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驾驶车辆去太和县政务中心或车管所(太和经济开发区富泰北路)查验车辆,缴费60元(含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临时号牌),当场领取行驶证、临时号牌、登记证书。 
特别温馨提示: 
1、电动二轮、三轮车无改装情形。
2、出厂合格证上出厂日期超过2年的,需到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站进行车辆检测。 
3、《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产品目录内查询不到的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不能入户、不能上道路行驶。查询到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办理入户上牌。 
车管所咨询电话0558—8655050
太和县公安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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