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淝河南路以北、政通路(含)以东,子胥大道(含)以南,光明大道(含)以西,三、四轮车禁止通行!利辛最新发布,并非短期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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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区三、四轮车禁行常态化从严管控
为持续净化利辛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全力消除三、四轮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畅通。利辛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城区三、四轮车禁行管理为长期常态化管控措施,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从严整治,不存在阶段性结束、间歇性放松等情况。
一、规范区域
淝河南路以北(东沿和平南路、复兴路至光明大道,西到淝河桥沿阜蚌路至世纪大道桥),政通路(含)以东,子胥大道(含)以南,光明大道(含)以西的合围区域禁止通行。
二、规范对象
重点是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车、人力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以及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以电力驱动的无牌四轮车。
三、执法管理常态长效
自 2024年4月1日起实施的城区
三、四轮车禁行规定
为长期交通管理举措,并非短期专项行动。下一步,利辛交警将通过定点值守 + 流动巡逻方式,常态化持续开展查处工作,巩固整治成效,严防反弹乱象。凡未办理有效通行证、擅自闯入禁行区域的车辆,一律依法进行扣留并处罚。
四、特殊车辆通行政策
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特殊群体出行需求,环卫保洁、市政施工、快递物流、废品收运等民生保障车辆,以及残疾人代步、透析、康复治疗等特殊人群自用三轮车,可依规申请办理通行证,持证规范通行。无通行证车辆,一律不得在进入禁行区域内行驶。
五、联合治理
从严查处公安交警将加强联合市场监管、交通、城管等部门,常态化整治三、四轮车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乱停乱放、违规销售等行为。对拒不配合管理、屡教不改、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管理规定,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禁行规定,共同维护有序、畅通、安全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利辛县依法规范城区三轮车、无牌四轮车工作指挥部咨询电话:0558-2903722、2903733
利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咨询电话:0558-2996016
利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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