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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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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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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 08:55: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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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蔓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等有关规定及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近期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近两周内,从中高风险地区(参照每日最新风险等级地区列表)及境外抵返我区,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人员及单位 ;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在单位、镇、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等相关信息的人员及单位;未按要求实施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的人员。(二)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的人员及单位;近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未主动到所在单位、社区、村(社区)登记及未到指定医院就诊的人员。(三)扰乱市场秩序,违反价格管理等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制售伪劣口罩、药品、消毒液等疫情防治防护产品及物资的行为。(四)药品零售企业、门诊、药店未经允许私自销售“两抗 一退”的行为,未向有关管理部门及时上报“两抗一退”登记信息的行为。(五)不主动申报、不配合责任单位进行核酸检测,影响实现全区核酸检测全覆盖目标的人员及单位。(六)酒店宾馆、出租房等违规私自接纳、容纳来自疫情高 、中风险地区人员,刻意隐瞒不报或不主动报告的行为。(七)在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及相关信息,传播不实言论,刻意造谣或传谣的行为。(八)超过50人以上的会议或活动未向所属单位、镇、村( 社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备报告的行为。(九)其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途径
举报可采取当面报告、电话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 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情况,以及被举报对象 姓名(名称)、现人所在位置等情况。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 个人信息,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相关情况。举报电话:0552-2829436;0552-2821100。
三、奖励标准
(一)提供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即与确诊病例有同时空交集)且未纳入管控人员信息,经查证属实的;提供近14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所在县(市、区)且未纳入管控人员信息,经查证属实后确需纳入管控的,每条奖励1000元。(二)发现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经查证属实后确需落实管控的,每条奖励500元。(三)提供居家健康观察期间故意逃脱或私自外出人员信息的,经查证属实每条奖励500元。(四)根据《蚌埠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从3月23日起,原则上暂不举办大型活动,暂时关闭 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等密闭娱乐场所,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电影院、旅游景点等场所要暂停营业。在此期间 ,提供上述公共场所不按规定执行线索的,经查证后每条奖励500 元。
四、有关要求
(一)线索提供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 人,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受理后的线索信息经查证属实,且各乡镇、街道、淮上经济开发区尚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及时予以奖励。(三)同一线索,两人及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者。(四)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五)线索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六)其他未尽事宜,由淮上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说明。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根据全区社会面管控有关通告执行。

淮上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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