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安徽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351|回复: 0

蚌埠市蚌山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复制链接]

1640

主题

1

回帖

5133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133
发表于 2022-4-4 19:38: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站内容均来自网络,本站只提供信息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近期,国内疫情多发频繁,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各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对疫情防控期间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
提供近14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所在县(市、区)且未纳入管控人员信息,经查证属实后确需纳入管控的,对线索举报人员每条奖励1000元。

二、线索举报方式
蚌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0552-2077294。
湖滨社区中心:0552-3116007,
淮河社区中心:0552-3713306,
黄庄街道办事处:0552-3399989,
龙湖新村街道办事处:0552-7286890,
青年街道办事处:0552-7156082,
胜利街道办事处:0552-3072552,
天桥街道办事处:0552-2041215,
纬二路街道办事处:0552-2059010,
雪华乡人民政府(宏业村街道办事处):0552-3123589,
燕山乡人民政府:0552-711097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同一线索,涉及两人以上举报的,奖励首报人;两人以上联合举报的,按1条举报线索奖励。
2.线索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线索确认属实后,线索举报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领取现金奖励。捏造事实恶意举报的,一经查实依法追责。
3.线索确认属实后,有关部门对被举报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结束时间另行通知。政策解释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0552-2077294。

蚌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免责声明
1. 本论坛所提供的信息均来自网络,本网站只提供平台服务,所有账号发表的言论与本网站无关。
2. 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事先获得该帖子作者和本人的同意。
3. 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但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本网站将及时删除相关内容。
懒得打字嘛,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右侧内容,后台自定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