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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置违反防疫规定擅自营业4起案件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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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0 22:5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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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合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包河大队、相关街道等对4起违反防疫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案件进行联合处置,公安包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4起案件的相关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4月8日,包河区“欢乐坊”KTV违反防疫规定,拒不执行关停管理规定,擅自开门营业,形成人员聚集,造成较大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文化执法人员责令现场关停,公安包河分局骆岗派出所依法对负责人邹某某、方某某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4月9日,包河区“VK”KTV违反防疫规定,拒不执行关停管理,擅自开门营业并故意躲避执法检查,造成较大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文化执法人员责令现场关停,公安包河分局包公派出所依法对负责人蒋某某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4月15日、16日,包河区悦尔艺术培训机构李某某、包河区新星艺术培训机构(天下锦城店)张某某违反防疫规定,擅自开展线下培训,形成人员聚集,造成较大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文化执法人员责令现场关停,公安包河分局常青派出所依法分别对负责人李某某、张某某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需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将被依法追究。

合肥市包河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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