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安徽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965|回复: 0

网友莫女士:以前没报销过职工生育保险,一直在买此保险,第四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4-23 21:40: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站内容均来自网络,本站只提供信息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新媒问政·帮你办@市医保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现根据蚌人社发【2016】17号文及蚌人社秘【2016】209号文生育相关政策回复如下:在我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为(参加职工医保)在生育医疗费发生之月前连续足额按时缴纳满9个月的(不包括补缴)次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您在产前需进行生育登记备案,备案所需材料为社保卡、结婚证、准生证(用于判断是否属于计划生育政策内)。只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免责声明
1. 本论坛所提供的信息均来自网络,本网站只提供平台服务,所有账号发表的言论与本网站无关。
2. 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事先获得该帖子作者和本人的同意。
3. 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但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本网站将及时删除相关内容。
懒得打字嘛,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右侧内容,后台自定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