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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禁止 “五一”假期及法定节假日补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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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7 10:54: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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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五一”假期将至,市教育局接到部分学生及家长电话反映个别学校将利用“五一”假期补课或组织理化生实验等,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法定假日补课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私自调休和变更放假时间,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上新课、延时放假或提前开学等违规行为,不得借家长委员会等名义,以提高质量和完成教学任务为由违规补课,更不得收费补课。

二、实行净校管理

今年“五一”期间,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实行净校管理。学校除安排安保值班人员外,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集体活动(包括返校、自习、社团活动、实验操作等),保障师生的法定休息权益。根据省厅部署,各中小学校校长要签署书面承诺不违规组织补课(见附件),书面承诺4月28日前报送辖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对因疫情不能离校的,各校要做好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提前说明情况。高中毕业年级确需调整作息的,需报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执行。

三、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

严格落实《蚌埠市教育局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告》要求,严格遵守“六条禁令”:禁止租(借)用场地或利用本人房屋进行有偿补课;禁止暗示、动员、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禁止教师之间相互介绍有偿补课生源;禁止暗示或动员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机构补课或为其提供生源;禁止在社会办学机构中有偿兼课;禁止其它有偿补课行为。

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加强监管工作。严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租借公办学校校舍、场地等教学用房,举办各种形式的补课活动,严禁聘用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兼课、兼职。

五、强化违规处理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通过检查、抽查、暗访、举报核查等形式,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的监督管理。市教育局将适时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依规对违规学校严肃处理。“五一”期间,市教育局将统计电话举报违规补课情况,对举报数量较多的县区,市教育局将约谈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并作为2022年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整治的典型。对违规补课的民办学校给予黄牌警告,给予核减当年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资质的处罚。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将本通知迅速传达到所有中小学校, 严格按照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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