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和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医疗卫生振兴的实施意见》(绩政〔2020〕34号)规定,现就2022年度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经核准,2022年绩溪县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其中绩溪县人民医院14名,绩溪县中医院15名,绩溪县乡镇卫生院5名。
二、报名详情报名采取现场和快递材料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2022年绩溪县卫健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等、签署“诚信承诺书”。
快递材料报名:外地考生可将所需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报考单位: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寄至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办公室二(徽山大道1343号A楼三楼 办公室二 19156306116)、报考绩溪县人民医院岗位的寄至绩溪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办公室 13956590899)、报考绩溪县中医院岗位的寄至绩溪县中医院人事科(人事科 13856353626)初审,考生必须与各个收件人联系确认快递是否收到,初审后电话通知考生审查结果。采取快递材料报名人员,初审合格后需在笔试前一天提交本人身份证、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快递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备注重要文件,切勿放门卫室;请考生提前联系所报考单位审核人并且将报考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审核人邮箱)。
报名咨询电话:绩溪县人民医院:0563-8162164,13956590899;绩溪县中医院:0563-8159769,13856353626;绩溪县乡镇卫生院:0563-8157002,19156306116。
三、签订聘用合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次聘期为五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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