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池州市十一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激光枪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和体育事业,有志于从事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教练员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年龄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 5.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是体育教育或者运动训练,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6.专业条件及职业资格: (1)有省(含)以上专业队射击运动员经历,并在个人项目中获得全国赛事前八名及以上成绩;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3)取得青少年培训的资格证; (4)取得激光枪教练员资格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3.现役军人。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激光枪教练员资格证、适宜从事激光枪教练员岗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两寸照片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池州市第十一中学编外激光枪教练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3.专业测试。采用面试和综合评价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 5.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第十一中学公众号公示。 6.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 三、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符合池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安康码”和“行程码”无异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与手机APP查询均可);无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且体温正常。 四、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报名地点 池州市第十一中学(贵池区秋浦中路109号)。 联系人李老师: 0566-3219990 13155662819 附件:池州市第十一中学编外激光枪教练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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