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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安局办理的许某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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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7 08: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我局办理的许某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因侦查工作需要,现通告如下:
1、许某龙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借款凭证到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登记,逾期不再登记。
2、在本通告发布之前已与许某龙一方达成还款协议或已经还款的,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动向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备案说明情况。
3、能够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追赃挽损提供有效线索的,应及时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系并如实反映情况。
4、对恶意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阻挠、妨碍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甚至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联系人:陈警官:19956616112  
           周警官:18356632117

池州市公安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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