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安徽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750|回复: 0

明日启动!专项整治驾乘电动车不文明行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0-7 23:37: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站内容均来自网络,本站只提供信息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开展驾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自10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给予警示教育并登记个人信息,现场进行纠正或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驾乘电动车时,主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严禁一车同乘3人及以上,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文明骑行习惯,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教育引导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驾乘电动车示范带头遵守佩戴安全头盔和严禁违法载人规定;要严格落实单位门禁管理,对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的电动车驾乘人员,不得进出单位办公区域。

三、各大中小学校要积极教育引导师生和学生家长,驾乘电动车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

四、各快递、外卖企业要做好企业员工的管理,督促企业员工在驾乘电动车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做到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五、各区县要做好本地辖区居民宣传教育工作,引导辖区居民驾乘电动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

六、对公职人员驾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将予以通报、曝光,并抄报单位;构成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市民群众驾乘电动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严禁违法载人,引导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黄山市文明办 黄山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7日
免责声明
1. 本论坛所提供的信息均来自网络,本网站只提供平台服务,所有账号发表的言论与本网站无关。
2. 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事先获得该帖子作者和本人的同意。
3. 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但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本网站将及时删除相关内容。
懒得打字嘛,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右侧内容,后台自定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