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安徽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037|回复: 0

六安关于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通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2-3 20: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站内容均来自网络,本站只提供信息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2022年12月2日,金安区三里桥街道金桥小区一期居民张某某违反防疫规定,从涉疫封控地区擅自返回家中,在明知自己存在疫情传播重大风险隐患的情况下,未向社区报备,存在造成疫情传播的重大风险。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受案,正在彻查,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认真履行防控责任和义务,省外来(返)人员、涉疫地区来(返)人员要主动如实报备登记,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共同努力,尽快阻断病毒传播链条,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金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2月3日
免责声明
1. 本论坛所提供的信息均来自网络,本网站只提供平台服务,所有账号发表的言论与本网站无关。
2. 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事先获得该帖子作者和本人的同意。
3. 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但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本网站将及时删除相关内容。
懒得打字嘛,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右侧内容,后台自定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