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安徽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551|回复: 0

涡阳首例!新冠感染患者享受门诊医保报销新政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4 10:13: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站内容均来自网络,本站只提供信息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2023年1月2日,涡阳县参保居民任女士在涡阳县青町镇卫生院门诊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感染”)治疗,发生符合基本医保费用188元,报销131.6元,标志着我市首例新冠感染患者享受门诊医保报销新政策。

按照省医保局工作部署,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统一新冠感染门诊保障待遇,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规范结算门诊费用,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医保结算自动判断待遇算法,实现联网即时结算报销;对异地就诊、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和网络故障不能即时结算等情形,可持相关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加强政策落地实施,及时回应参保群众诉求,全面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来源:亳州医保、药都时空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免责声明
1. 本论坛所提供的信息均来自网络,本网站只提供平台服务,所有账号发表的言论与本网站无关。
2. 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事先获得该帖子作者和本人的同意。
3. 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但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本网站将及时删除相关内容。
懒得打字嘛,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右侧内容,后台自定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