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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涉及马鞍山一立交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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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5 10:03: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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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变更九华路与军民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规划条件的批前公示。
因慈湖河路与九华路快速化立交互通规划用地预控,占用九华路与慈湖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已出让地块约1.3公顷建设用地。现依据《城乡规划法》对该地块规划条件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用地面积
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由47224.10平方米变更为34278.7平方米。
二、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由“50m≤H≤65m,九华路与慈湖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建筑不得低于 60m”,变更为“50m≤H≤65m,军民路与西塘路交叉口东北角建筑不得低于45米。”。
三、建筑退让与间距要求
1.“建、构筑物退让慈湖河路道路红线不少于 15 米,高层建筑退让慈湖河路道路红线不少于 20 米(慈湖河路道路红线50米)”,变更为“建筑物退让慈湖河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0米,围墙退让慈湖河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慈湖河路道路红线 50 米)”;
2.“建筑物退让西塘路道路红线不少于 10 米,高层建筑退让西塘路道路红线不少于 15 米,构筑物退让西塘路道路红线不少于 8米(西塘路道路红线 30 米)”,变更为“建筑物退让西塘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构筑物退让西塘路道路红线不少于3.5米(西塘路道路红线30米)”;
3. 增加“建筑物退让其他用地界线不少于5米”;
4.增加“除前款要求外,围墙、门卫、地下室、管线等附属设施按照《马鞍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要求退让道路红线”。
四、总平面布局及建筑设计要求
“机动车出入口不得在九华路、慈湖河路设置”,变更为“地块出入口不得在九华路、慈湖河路设置”。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规划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便我局进行答复,书面建议请提供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无异议。
通讯地址:雨山区太白大道3555号1508室;联系人:王海海;联系电话:0555-8887042;邮箱:5684922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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