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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电动车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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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坚决遏制涉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县统一部署,自即日起,组织开展违法违规电动车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南陵县全域所有道路,覆盖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镇村道路、园区厂区道路、小区内部道路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区域等重点区域。
二、整治时间
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9月5日。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严处路面显性交通违法。重点查处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二)全域开展遮阳伞(雨篷)整治。对非法加装遮阳伞(雨篷)上路行驶的电动车,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并恢复车辆原状,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三)严查非法销售与违规改装。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无3C认证的电动车,严禁为电动车提供加装遮阳伞(雨篷)、改装车身、提速改装等非法服务。对违法销售、违规改装的经营主体,依法从严处罚,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四、规范通行停放要求
(一)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杜绝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违法载人等危险行为。
(二)电动车应在指定停放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机动车道、消防通道、人行横道、路口转角处及应急通道停放。对乱停乱放、拒不配合整改的车辆,执法部门将依法拖移处置。
(三)倡导全民安全文明骑行。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师生、快递外卖从业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主动拆除非法加装设施。
五、法律责任
专项整治期间,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定点查缉、集中清查。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南陵县公安局      
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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