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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即将启用17处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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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湾沚大队决定启用下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用于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备设置点位
1.湾沚区S208线40KM480M交口(闯红灯);
2.湾沚区工业大道与六郎路交口(闯红灯);
3.湾沚区工业大道与陶辛路交口(闯红灯);
4.湾沚区S208线与红杨山路交口(闯红灯);
5.湾沚区S334线峨山路与G329线交口(闯红灯);
6.湾沚区红杨路与丰禾路交口(闯红灯);
7.湾沚区经五路与鸠兹大道交口(闯红灯);
8.湾沚区芜湖路与环城路交口(闯红灯);
9.湾沚区新芜大道与机场路交口(闯红灯);
10.湾沚区芜宣大道与南湖路交口(闯红灯);
11.湾沚区新芜大道与桥南乡道交口(闯红灯);
12.湾沚区新芜大道与杨黄路交口(闯红灯);
13.湾沚区红杨路与永平路交口(闯红灯);
14.湾沚区环城南路实验学校南门路段(不礼让行人);
15.湾沚区汪溪路安信工路段(不礼让行人);
16.湾沚区永和路安信工路段(不礼让行人);
17.湾沚区环城南路清华园南门路段违停东(违停)。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类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备将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记录取证: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
4.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
5.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X)。
三、启用时间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6年7月23日0时起正式启用。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文明驾驶,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湾沚大队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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