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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通告:8月1日起,符合“商转公”条件的异地缴存人,2024年12月31日(含)前已发放的合肥个人住房商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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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放宽异地缴存人“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截至2026年6月末全市(含省直分中心)个贷率为88.41%,市中心为93.08%。
鉴于“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情况,结合当前资金状况,经研究决定,2026年8月1日起,符合“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的异地缴存人,在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特此通告。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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