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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关于启用相关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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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规范道路行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杜绝和遏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绩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以下电子警察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一)设置地点:
锦屏路与印潭路交叉口
(二)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6、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二、国、省道路公路卡口设备
(一)设置地点:
S207 126公里+650米
S207 130公里+660米
S207 134公里+450米
S207 137公里+170米
S346 98公里+820米
(二)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三、机动车违停抓拍设备
(一)设置地点:
上庄镇瑞川村口路段
(二)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员不在现场或驾驶员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四、启用时间
2026年9月1日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绩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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