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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墩镇紫桐圆庭、紫桐满庭、天宝新苑、天宝雅苑、天宝珍苑、锦绣凤湖房屋回迁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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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双墩镇增减挂钩项目回迁安置群众:
为有序安排增减挂钩项目安置房分配,经研究决定,定于2026年9月10日至9月11日,对双墩镇紫桐圆庭、紫桐满庭、天宝新苑、天宝雅苑、天宝珍苑、锦绣凤湖进行房屋集中分配,请在本次回迁范围内的安置户按照房屋分房时间顺序准时(上午8:30)到场参加摇号分房,长丰县公证处予以全程公证,逾期未办理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一、房屋分房时间
1、2026年9月10日8:30,对双墩镇2018年以来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区域范围涉及的双墩镇富民村、金坝村、马庙村、河东村、海宝村、罗集社区下剩未安置户50平米套型进行全额分配。
2、2026年9月11日8:30,对双墩镇2018年以来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区域范围涉及的双墩镇富民村、金坝村、马庙村、河东村、海宝村、罗集社区下剩未安置户100平米套型进行全额分配。
3、双墩镇富民村、金坝村、马庙村、河东村、海宝村、罗集社区下剩未安置户(80平米套型、120平米套型)不列入本次分房范围,待确定分配时间后另行通知。
二、房屋分配地点
双墩镇天宝苑公管用房双墩社区居民活动中心五楼会议室(阜阳北路东侧天宝路南侧)
三、注意事项
1.为确保广大安置户按时领取房屋安置证明,请涉及回迁范围内的安置户户主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房屋分房时间顺序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分配,逾期未参加者责任自负。
2.房屋分配时,安置户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全体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参与分配。特殊情况的由双墩镇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涉及村(社区)负责解释。
3. 2026年10月1日起,涉及村民组、拆迁项目的安置户如一次性安置结束的,终止发放拆迁安置费,过渡期结束(若因安置房交付时间变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其他未安置结束的村民组、拆迁项目安置户继续发放拆迁安置过渡费。
4.本次房屋分配期间,安置户需自觉遵守房屋分配现场秩序,涉及家庭纠纷等原因,请安置户家庭成员(协议内成员)之间互通有无,造成矛盾自行承担;严禁提供虚假证明冒领安置房行为,一经查实,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公告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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