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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寿县疾控中心接到相关通知,我县一名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呈阳性,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经核查,该人员在我县寿春镇的部分活动轨迹如下:
一、3月26日
下午16点45分--19点00分,在寿春镇鼎盛足浴店内消费;
下午19点00分--19点15分,在寿春镇品尚多超市购物。
二、3月27日
下午18点00分--18点10分,在寿县锦天农贸市场优品优购店内购物。
请上述时间段与该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县疾控中心或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防控措施。如有不落实相关要求,或隐瞒症状、行踪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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