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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关于集中收容犬只爱心领养试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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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2 16:52: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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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滁城限制养犬管理相关规定,滁州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流浪无主犬只实行集中收容管理。为妥善安置收容犬只,同时在全社会大力提倡以领养代替买卖的良好导向,现就试点开展集中收容犬只爱心领养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一、试点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定3个月。期满后由滁州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对试点情况进行社会效益综合评估,评估合格后正式施行。

二、活动主题
善待生命,让爱回家。

三、领养人具备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合法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独立的固定住所;
4、一户限领养一只,同户已饲养犬只者不得领养;
5、具备爱心和责任心,善待生命,不虐待、遗弃犬只,不将犬只用于商业目的;
6、遵守养犬管理有关法规和规定。

四、领养人提交材料
1、领养人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领养人有固定住所的合法有效证明,包括:不动产权证、购(租)房合同、居住证、社区居住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租房的还需取得房东同意书面证明;
3、未养犬承诺书。

五、领养流程
1、领养人携带上述材料,至市养犬服务管理中心提出领养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工作人员对领养人条件进行初审并报主管业务部门审核后,开具领养单(申请表第二联)。除身份、住所等证明原件经比对核实无误后当场退还外,其他材料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留存。
3、领养人凭领养单至犬只收容管理所进行现场认领,领养单交由收容所工作人员统一留存。可领养对象仅限入栏两个月以上无人认领且符合养犬管理规定品种、规格的犬只。
收容管理所领取开放时间为:每周三8:00-17:00(节假日除外)。
为确保领养秩序,每日申请受理总数不超过10人。已提交申请者请至少提前一天拨打收容所咨询电话预约,按商定时间前往。进入收容所须遵守防疫要求,佩戴口罩并扫安康码,现场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4、领养成功后,加入领养微信群,主动接受城管部门后续回访管理。

六、后续管理
领养人应自觉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登记办证,并主动接受回访管理,确保领养承诺得到履行。领养人未能实质履诺,或拒不配合事后监管的,主管部门可收回犬只,且该领养人不得再次申请领养。
已办理领养手续的犬只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换或退回,请领养人充分知晓并对领养行为负责。
市犬只收容管理所地址:琅琊区西涧街道陈郢北公交站向北(咨询电话:13855009090)
市养犬服务管理中心地址:琅琊区琅琊西路88号(咨询电话:0550-2199931)
工作监督电话:0550-2199925

滁州市城管执法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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