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安徽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538|回复: 0

32楼扔下花盆险些砸中女童!安徽一女子被判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4-12 23:34: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站内容均来自网络,本站只提供信息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4月10日,芜湖镜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一女子从32楼扔下花盆,险些砸中楼下一女童。女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女子孙某某是芜湖镜湖区东方龙城采薇苑小区的住户,其在居住的楼栋顶层(最高层32楼)平台上拉了绳子用于晾晒衣物。2021年10月6日13时许,孙某某至其居住的顶楼平台收取衣物时,发现自己种植了蔬菜的泡沫箱子上被人放了花盆和塑料篮子等杂物,一气之下她先后将篮子和含有泥土的花盆从顶层平台扔下,篮子掉落在单元门二层伸出的平台上,花盆坠落至单元门口行人道路上,楼下一女童险些被砸中,受到惊吓跑开。

女童家人反映至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报警至公安机关。2021年10月10日22时许,孙某某在东方龙城采薇苑小区被抓获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镜湖区法院审理认为,孙某某为发泄怒气,不计后果,无视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从其居住的楼栋顶层向单元门口行人道路上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编辑:姚琴
| 审核:查予然
| 终审:盛媛
| 来源:安徽商报
|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免责声明
1. 本论坛所提供的信息均来自网络,本网站只提供平台服务,所有账号发表的言论与本网站无关。
2. 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事先获得该帖子作者和本人的同意。
3. 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但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本网站将及时删除相关内容。
懒得打字嘛,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右侧内容,后台自定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