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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社保相关业务暂停办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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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9 11:16: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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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部署,我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4月29日零时至5月19日24时停机,向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停机期间暂停办理的业务

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办事大厅或服务窗口、社银合作银行网点、自助服务终端,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安徽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以及各地自建网上服务平台、各级人社移动端 (包括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等)、电子社保卡签发APP等服务渠道暂停以下业务查询及办理: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业务;
(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线上业务;
(三)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业务、工程建设项目动态实名制线上报备业务。

二、系统恢复时间安排

2022年5月20日零时:省本级、合肥、淮北、亳州、淮南、铜陵、池州、黄山。
2022年5月21日零时:宿州、蚌埠、阜阳、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安庆。  

三、温馨提示

(一)5月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停机期间未及时办结的社会保险待遇业务在系统恢复后补办补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二)停机期间,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不受影响。
(三)停机期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到属地人社部门现场正常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发生的符合我省工伤保险政策的工伤医疗费用,可先行垫付再办理报销手续。
(四)参保单位和个人可按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邮寄信件、电子邮件、现场提交等途径申报有关业务材料,待系统恢复后及时办理。
(五)参保单位和个人急需的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请在4月28日17时前办理。
(六)系统停机前和恢复后,请参保单位和个人错峰办理有关业务。
系统停机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地12333电话咨询,或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附件: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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