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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蒙城一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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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4 22:10: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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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情况通报(第十六号)

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居民吴某某(女,3月14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从省外返蒙后,未按要求向社区报备,未严格遵守居家健康监测观察承诺,故意隐瞒关键行程轨迹及接触史,造成疫情传播危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吴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对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决定、命令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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