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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参加各类校外培训活动的告家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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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 10:49: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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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朋友:

当前,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阜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等七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阜疫指办〔2022〕121号),界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等六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界疫指办〔2022〕18号)对校外培训做出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五一长假期间,为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确保孩子安全健康,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注意规避风险。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属于人群密集场所,普遍存在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学生聚集可能会造成群体性交叉感染风险。学生往返出入培训机构以及来回的路上,还会引发交通安全等不可预测的风险。

二、提升防范能力,注意财物安全。目前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全市范围内任何一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收费、招生、宣传、培训行为都属于违规违法行为。不合规的各类机构普遍违反“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的规定,存在收取费用后卷款逃跑的风险隐患,将给学生家庭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三、增强辨识能力,注意隐形变异。坚决不参加以“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为名的各种隐形变异校外违规培训,不参加在职教师或个人等组织的各类线下校外辅导。坚决杜绝隐蔽型校外培训行为这个薄弱环节引发的疫情传播。

四、做到以案为戒,强化监督问责。疫情防控期间擅自举办、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举办培训活动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近日阜阳、阜南、太和等地培训机构,违法组织培训,已经依法严处,希望各相关责任人,以案为戒,严格自律,市教育局假期期间将主动牵头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加大对违规培训的查处力度。

亲爱的家长朋友,让我们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成才观,自觉抵制各类违规培训,为孩子筑牢疫情防护的安全屏障,为全市的疫情防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共同担负起我们的社会责任,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界首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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