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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医保局认真落实国家、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有效降低医疗机构成本以及群众就医负担,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精准报量,为需而采。每年定期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培训,通过双方充分对接,在精准掌握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实际使用量与本年度预计需求量的基础上,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选择采购和使用价格适宜的药品,确保采购约定数据与临床用药一致。
二是全面推动,为约而行。实时跟踪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进度,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开展药品、耗材集采执行情况专项核查4次。今年共组织开展国家、省、长三角联盟共计11个批次药品集采以及冠脉支架等21种医用耗材集采的落地执行工作,药品及耗材平均降价分别超50%及70%,节约采购成本3亿余元。
三是全程跟踪,为患而督。加强序时跟进,落实对集采产品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的全程跟踪,确保集采中选产品及时配送、足量供应,针对企业发货不及时、配送不到位等情况,及时提醒、约谈,保障患者及时用上集采药品。
四是建立机制,为效而奖。围绕中选产品精准报量、约定采购量完成率、回款率、非中选产品采购占比等情况,在全市实施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激励工作制度,目前已完成全市107家公立医疗机构一至四批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奖励。近期正在开展五至七批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提高集采工作效率,激励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来源:宣城市医保局
综合发布 :宣城广电新媒体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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