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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 !黄山通报两起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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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8 15:03: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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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严查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依法从严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案例一:程某某哄抬价格案
5月14日,歙县市场监管部门接群众投诉,对程某某的猪肉经营摊位进行了检查。经查,当事人在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40元/斤价格销售猪排骨,明显高于同期市场其他经营户销售价格,程某某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二:某商贸分公司哄抬价格案
屯溪区市场监管部门接移交线索,对某商贸有限公司屯溪第一分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商贸分公司在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5月13日、5月14日包心菜最高进销差价率达59.7%,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黄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价格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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