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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临泉县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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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8 15:05: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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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各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满足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现将临泉县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逐步恢复线下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因校施策、严格审核、安全有序”的原则,严密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

二、复课对象

临泉县范围内证照齐全的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经临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恢复线下培训。以下情况禁止复课:
1.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
2.无证、无照的非法机构一律不得违规开展培训。

三、复课时间

即日起,复课机构经临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四、复课程序

严格按照自查自纠、综合查验和反馈公示程序,有序组织线下复课。

(一)自查自纠。各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向属地所在行业主管部门递交《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表》《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承诺书》(见附件1-2)和复课工作实施方案(包含疫情防控措施、安全制度、应急处置和规范培训行为等)。

(二)综合查验。临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在接到校外培训机构的复课申请、承诺书和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一个,复课一个。

(三)反馈公示。即日起,临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分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验收和意见反馈,向社会公布结果并安排复课。检查验收结论分三种:同意复课、重新申请、不得复课。结论为“同意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在临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官方网站和同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结论为“重新申请”的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对问题整改并再次提出检查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结论为“不得复课”按照要求不得开展线下培训。

五、查验重点

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要求。临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在全面检查验收基础上,重点查验以下五个方面:

(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校外培训机构要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复课前,对环境进行全面消杀,配齐备足防疫物资,做好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做好记录。所有从业人员和学生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建立缺课登记制度,准确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人员健康状况,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培训场所。要错时错峰安排培训班次和每班人次。

(二)人员健康管理情况。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全体师生员工健康动态跟踪档案。健康状况异常的,严禁进入培训机构。复课时,校外培训机构所有从业人员需持行程码(行程码查询截图)、安康码、健康承诺书、疫苗接种证明、健康监测记录表,并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要组织应急演练,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四)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校外培训机构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培训场所及人员管理;校舍、设备等要保持良好状态,监控设施要符合要求,确保培训学生和从业人员的安全。

(五)“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双减”工作要求,按照阜阳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合规合法开展培训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临泉县各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号)有关规定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测温、“两码联查”、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每班人数,防止出现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压实属地责任。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要督促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同时,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提醒广大消费者,坚持规范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配合落实扫码.通行、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因个人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附件:
1.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表
2.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承诺书

临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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