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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一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被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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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5 10:01: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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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查处一起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对该网吧作出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函告原发证机关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注销该网吧经营资格。

这是我市首次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暑假即将来临,在此呼吁广大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业主依法合规经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权益。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1日下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城区某网吧疑似接纳未成年人。经立案调查,涉案4名上网人员为未成年人。该网吧一次性接纳多名未成年人,情节严重,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当事人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函告原发证机关。日前,原发证机关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已依法注销该网吧经营资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来源:诗意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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