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是我不对,以后我一定会每年按时支付抚养费。”6月14日,在裕安区法院干警释明法理后,作为母亲,连续多次拖欠孩子抚养费的被执行人周某某主动承认错误,并承诺今后每年按时支付抚养费,成功化解一起拖欠抚养费纠纷案件。
拒不履责被执行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汪某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16年7月,周某某独自外出打工,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自2017年开始,周某某先后两次提起离婚诉讼,2018年12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女均由被告汪某某抚养,原告周某某每年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周某某拒不履行义务,拖欠孩子抚养费,申请人汪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设身处地暖心执
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人了解到被执行人周某某已经连续四年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申请人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经济压力大,每年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抚养费都很困难,只能求助法院。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认为每年通过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方式才能拿到抚养费,无法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既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也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此,执行干警一边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一边通过电话、短信、网络查控等多种方式向其施压、督促履行。
异地联动促和解
近期,通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周某某现生活于江西省九江市,6月14日,执行干警奔赴当地找到被执行人周某某。考虑到异地执行的难处,执行干警向当地共青城市兄弟法院请求协助,该法院执行局局长果断带领两名法警协同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周某某拘传到当地法院。在谈话室,执行干警从情理法理多角度劝解被执行人按时履行,并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经过一上午的努力,被执行人周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支付了今年的子女抚养费,并承诺每年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现场签署了和解协议,矛盾顺利化解 来源|裕安法院
|